一、学校基本职能
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艺术、学前教育、经济管理、医学、机电、计算机、外语、旅游、建筑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2016年设有13个职能部门:1.党政办公室、2.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3.党委宣传部、文明办;4.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5.工会办;6.教务处、校企合作处;7.科研处、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8.学工处(部)、团委;9.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10.计划财务处;11.后勤与校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12.保卫处、武装部;13.离退休工作处。
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1.师范学院;2.艺术与传媒学院;3.财经学院;4.医学院;5.护理学院;6.机电工程学院;7.信息技术学院;8.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10.建筑技术学院、11.物流学院;12.美容学院;13.汽车学院;14.思政课部、公共课部;15.医学分院;16.应用技术分院;17.网络学院、培训学院。其中: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实行单独核算。
学校设有4个教辅单位:1.图书馆;2.后勤服务中心;3.信息化中心;4.附属医院。
三、2016年决算编报情况
1、决算编报数据为湖北职院校本部。
2、主要数据情况
(1)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①2016年学校预算总收入21,2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10,800万元,专项收入2,910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②2016年实际总收入19,3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2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9,839万元,专项收入1928元,其他收入282万元(2015年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净值)。
(2)全年支出执行情况
①2016年预算支出为21,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0万元(人员经费10,8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98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专项支出2,910万元。
②2016年实际总支出为1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6万元(人员经费9,7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75万元),项目支出2,462万元,专项支出2819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2015年学校因公出国(境)11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与上年度相比增减变化情况
①2016年决算收入决算数19,3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收入22,277万元减少2,9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3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2,194万元,专项收入减少1,109万元。
②2016年决算支出决算数19,237万元,较2015年决算20,250万元减少支出1,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支出1,0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44万元。
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64万元减少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4万元。
4、增减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①2016年收入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积极支持,增加加生均拨款;二是由于实际缴存时间差异导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变动较大。
②2016年支出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工资调整未兑现;二是公用支出中教学实习实训设备增加;三是部分项目支出未实施。
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财政教育拨款、科研拨款、其他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以及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3、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其他支出:指取得其他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已经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其公务用车指改革后保留公务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