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经费报销若干规定(试行)
(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强化预算刚性,规范财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针对预算审批、报销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预算申报
(一)年初有预算
项目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执行;年初有预算,项目金额在5000-10000元的,由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年初有预算,项目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
(二)预算调整及追加
年初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特殊原因需增加或调整预算的,需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并充分论证资金需求绩效。各二级单位在业务发生前,必须提出资金需求计划书面申请。项目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由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项目金额在10000-50000元的,由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金额超过50000元的需报学校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报账流程
(一)票据整理
1、报账单位发生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规真实票据,票面各项目应填写完整。
2、经办人按事项整理票据,事由详实,手续完备,同时附相关附件。
(二)报账审批
1、经办人填写好报销单后,经办人、部门分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一事一签。
2、年初各部门包干经费、二级学院经费指标内经费开支按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在5000元以内的由财务处核准报销,项目经费超过5000元的,还需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3、事先填写预算模板并通过预算审批的,项目经费单个工作事项经费5000元以内的由财务处核准报销,经费在5000-10000元的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超过10000元需报学校校长审批。
(三)审核报销
财务处费用科长、结算科长、资金科长按顺序办理报账手续,相关信息进入财务处局域网。
1、经办人持审批好的报销单据到财务处填制《湖北职院经费报销预收凭证单》。
2、财务处费用科长受理业务经办人单据后,对票据的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转结算科长、资金科长审核。通过财务内审以后,符合规定的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核付。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付并由内审小组通知经办人。
3、资金科长依据会计凭证直接办理网银支付;开具支票的,经办人领取支票时,须在支票存根上签名,持支票到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湖北职院经费报销预收凭证单
年 月 日 单位:元
报账信息
|
收款人信息
|
财务核对
|
报账单位
|
|
收款人
|
|
|
报账人姓名
|
|
金额
|
|
|
事由
|
|
银行账号
|
|
|
联系电话
|
|
原始单据数
|
|
|
稽核: 付款:
三、报账注意事项
(一)报账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合法
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发票监制章齐全;客户名称、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时间等填写清晰完整并加盖经销商发票印章。
(二)提供商品或劳务明细
必须由经销商提供详细的商品清单、劳务清单。凡记账消费的、必须提供原始记录并加盖其印章。凡开据的无具体商品和劳务名称且又不附商品劳务清单的票据视同无效票据。
(三)经济业务签字手续齐全
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及时办理报账手续,报账票据的开据时间必须同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逻辑清楚,否则视同无效。
(四)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详细事由并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一事一签。不同经销商提供的发票必须分别列明事由并签名,事由详实。如有预算及实施方案的(含会务通知),必须备齐相关预算及实施方案作为附件;固定资产采购附入库单等。凡只注明“购买办公用品”、“招待来客”、“学生活动”、“购物”、“购商品”、“购教材”等,均按事由不详不予受理。
(五)票据按经济事项分类、按事项发生时间、发票顺序号整齐粘贴。
(六)报账事项中如含各种个人收入,严格执行学校绩效分配管理办法,规范分类,及时上传到学校收入平台。
四、相关制度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的有关规定,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全校各二级单位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综合二级单位综合经费管理的实际,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暂按《孝感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管理办法》、《孝感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孝感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执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按分管部门制度执行。
(二)二级单位收支台账管理制度、个人收入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1、为贯彻执行学校《财务收支暂行规定》、《日常公用经费包干管理试行办法》、《湖北职院二级学院经费管理改革(试行)办法》,以及学校其他各项财务制度规定,二级单位必须建立经费收支台账、个人收入统计台账。
2、各二级单位必须指定专(兼)职报账员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备案,学校计划财务处每年年初统一购置和发放台账,对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3、台账由报账员管理,详细记载本单位年度经费指标数及费用支出流水、社会培训等各项收支流水账。
4、计划财务处负责为报账员办理“公务卡”,所有开支原则上用公务卡支付。
5、报账员定期汇总费用发票到计划财务处报销,其费用直接打在对应的“公务卡”上,报账员同时对已报销的发票在台账上标明。
6、每年年终由报账员将台账交计划财务处存档,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每年对二级单位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7、各二级单位与计划财务处配合,及时将所在单位个人收入按类型项目及时导入财务信息查询平台,建立个人收入台账。各二级单位报账事物中如含各种个人收入,必须上传到财务信息查询平台。
(三)报账登记暨网银支付制度
为方便报账人员,建立财务内审机制,严格各项收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报账人员凭学校领导已签批的费用发票单据,到计划财务处付款结算中心填写《湖北职院经费报销预收凭证单》。
2、计划财务处成立学校费用审核小组,对费用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后,由会计人员通过网银付款,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遇节假日顺延。
3、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由内审小组通知报销人,再次确认后办理付款手续。
4、《湖北职院经费报销预收凭证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为计划财务处存根,第二联为网银支付联、第三联为报账员留存作登记台账依据。
(四)公务卡管理制度
为方便报账人员,建立财务内审机制,严格收支管理,特制学校公务卡制度。
1、学校领导、二级单位负责人、专(兼)职报账员均由学校统一办理公务卡。
2、各项消耗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消费,发票与消费单一起按规定到计划财务处审核报销。
3、计划财务处审核后依《报账登记暨网银支付制度》将资金支付到公务卡上。
4、公务卡使用人员对公务卡资金使用和安全负责,定期核对公务卡资金情况,不得挪用、透支公务卡资金。
(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按照省市审计、物价部门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学校设备采购、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其费用结算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由学校财务审核后向市财政申请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2、学生代收费结算,按照成本费用原则,由学校财务审核后向市财政申请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3、上述项目,如涉及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管理费用的,凭相关合同、后勤服务中心发票办理其管理费用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