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年2月26日
目录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由原孝感市教育学院、孝感市卫生学校、孝感市财贸学校和孝感市机电工程学校合并组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9年办学历史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医学、经济学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部门人员构成: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总编制人数909人,其中:事业编制909人。在职实有人数732人,离退休人员36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61人。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本体数据。
2021年总预算收入23804.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600.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315.00万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资金9739.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15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总预算支出2380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4.00万元,包含:人员支出16514.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150.0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比2020年预算增加186.50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新增463.50万元,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安排资金减少277.00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比2020年预算增加186.50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新增463.50万元,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安排资金减少277.00万元。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单位运行经费拨款,只有非税收入资金安排的运行经费399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主要原因:我校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2021年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安排的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9.4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9-2020年孝感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500万元,包括:货物类1100万元,服务类400万元;同2020年相比,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减少300万元,主要是由于疫情原因,采购项目相应压缩。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总计7531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23.1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2.25%,非流动资产43493.9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57.7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非流动资产43493.99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1804.09万元、房屋及建筑物类11199.6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0万元、通用设备类1066.48万元、专用设备类272.4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21.5万元、在建工程21755.7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93.54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无优秀项目,无督促改进一般项目,无调整交叉重复项目,无削减/取消低效/无效项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