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和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的方针,对资金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2、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做好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统筹安排用款计划,合理使用资金。
3、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坚决与一切贪污腐化、侵吞国家资产,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4、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5、监督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内容,组织制定学校增收节支措施,分配和管理学校各类基金。
6、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7、搞好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8、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情况,供领导掌握参考。
9、定期参与全校财产物资清点,及时进行核对。找出问题,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认真搞好财务改革工作,适应新的市场运行机制,指导各部门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核算与管理各项业务收入,组织全校增收节支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基金制度。
12、根据人事处审核的职工工资、奖金,进行及时发放和核算。配合学工处管理学生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并按规定发放和核算。
13、组织好全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14、按时向上级财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学校财务情况。